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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考办修订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重新修订。 

  《指南》根据考试分阶段的安排,增加了专业阶段及综合阶段相应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全面推广网络报名的要求,完善了报名、免试、成绩管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管理、全科合格证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化要求。 

  《指南》增加了发放全科合格证时,应督促全科合格人员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的要求。《指南》还进一步明确了考试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要求。 

  《指南》的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各环节工作程序,有利于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提高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附: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财考办[201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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