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税注会

“四轮”驱动企业转方式调结构

  2010年,为了推动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继续落实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关闭破产政策,加大企业改革重组力度,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及技术创新,保证了企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关闭破产

  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破产补助资金73.3亿元,支持34户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顺利开展破产工作,妥善安置职工11.1万人,保证了破产工作的平稳进行。

  据了解,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落实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关闭破产政策,拨付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遗留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补助资金9.14亿元,支持了湖南、湖北、贵州、江西、甘肃、广东、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的63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并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印发了《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关闭小企业补助(奖励)资金14.75亿元,支持全国1631户落后小企业实施关闭,涉及职工近24万人。同时,拨付关闭小煤矿补助(奖励)资金6.65亿元,支持了21个省(区)的1000户小煤矿企业实施关闭,有力地促进了“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的顺利完成。

  改革重组

  关闭破产只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方面,企业改革重组也势在必行。2010年,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电信企业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扶持石油石化、电信、海运企业做大做强。

  节能减排

  为完成我国“十一五”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及任务,中央财政充分运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在2008年、2009年安排53亿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2010年继续安排30亿元,加大了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中央企业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以2009年建立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库为基础,组织做好中央节能减排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确认了362个节能减排项目。二是下达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0亿元,主要支持了中央企业204个重点节能项目的实施。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范围,鼓励交通运输和建筑领域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并提出了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范围。

  技术创新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积极落实有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发挥中央企业技术创新骨干作用,会同工信部研究制定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项目指南》,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专项资金32亿元,采取资本金注入及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了65户中央企业的285个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中央企业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钢铁、机械等12大行业的74项重点技术,实施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以及开展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研制、测试等活动。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会同工信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安排包装研发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材代木、高效节能、循环利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的86个高新技术包装项目。


阅读次数:1096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