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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私募基金将纳入监管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在央行网站发表署名文章提到,“十二五”期间的金融法制建设,要以“十二五”金融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整体规划为依据,以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为目标,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和最新进展,加快推进相关的立法。 

  第一,修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有关法律规定,例如推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建立和完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制度框架;修订《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删除限制银行发展的规定。 

  研究《票据法》的修改工作,适度放开票据的融资功能,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规范和调整的范畴。 

  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放松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不合理限制,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以适应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及强化金融监管的需要。 

  修订《贷款通则》,取消《贷款通则》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存在制度性缺陷的规定。 

  研究银行破产等条例 

  此外,还要对《现金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金融机构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等进行评估、修订或废止。 

  第二,研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包括《征信管理条例》、《黄金市场管理条例》、《银行卡条例》、《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条例》、《金融统计条例》、《存款保险条例》、《银行业机构破产条例》等。 

  第三,研究探索新的金融法律制度,例如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等。 

  7银行将试点发行芯片银行卡 

  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意见》要求2011年6月底前,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邮储银行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 

  在受理环境改造方面,在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S(销售点终端)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TM(自动柜员机)的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 

  金融IC卡又称为芯片银行卡,是以芯片作为介质的银行卡。芯片卡容量大,可以存储密钥、数字证书、指纹等信息,能够提供一卡多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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