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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公布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2011年4月10日,中注协公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力争未来五年内,在国家重点经济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等,积极培育创建30个左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探索和加速行业专业集群、产业化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更好服务“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服务国家建设。 

  《工作方案》指出,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要求的创新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拓展目标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注协五代会提出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更是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和方式,更好满足国家重点经济区域、产业、企业不断涌现新型专业服务的重要途径。 

  《工作方案》明确,围绕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总体要求,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要着力服务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方向,服务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布局,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城市群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发展、边境地区“桥头堡”建设等战略重点领域。有效拓展企业内部控制鉴证、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社会责任鉴证、投资绩效评价、“三农”专业服务等新业务领域服务。 

  《工作方案》强调,中注协要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地方协会推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要搭建供需双方有效合作交流平台,做好供需对接;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研究基地专业服务需求,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特色服务政策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发展专项配套政策。要为进入示范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办公购(租)房、人才引进、财税支持、宣传推介等扶持措施,加强示范基地的人才培训。 

  《工作方案》要求,要加强示范基地的管理。由负责牵头的地方注协或者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等)组建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基地的管理与协调。建立全国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联席会议,定期交流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协调示范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研究示范基地发展战略。同时,要制定示范基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专项补贴和奖励办法,对新业务拓展成效显著的示范基地给予专项补助和奖励。 

  目前,中注协会同地方协会,分别与北京、天津、江苏、广西、云南、上海等相关政府部门签署协议,创建了六个特色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并参与河北“三农”领域两个试点项目和云南瑞丽开发开放实验区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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