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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低工资条例》5月1日开始实施

  内容摘要:香港《最低工资条例》5月1日开始实施,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为每小时28港元。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4月30日在香港媒体上撰文表示,法定最低工资这一套全新制度在诞生的过程中,难免经历阵痛,需要时间磨合;只要大家都愿意多走一步,最终整体社会必将受益。 

  香港《最低工资条例》5月1日开始实施,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为每小时28港元。 

  张建宗表示,法定最低工资为雇佣体制带来根本性的改革,对雇主、雇员以至社会各界,包括小业主和消费者都有影响。他呼吁社会各界秉承香港劳资融和的优良传统,同心包容,合力发挥法定最低工资的最大功效,保障基层劳工,共创和谐。 

  他说,雇员希望得到最佳福利无可厚非,雇主力求控制营商成本也合情合理。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可否提供较优的褔利,并非“良心”问题,而是“能力”问题。劳资双方唇齿相依,应实事求是,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按实际情况,通过沟通和协商寻求共识,解决问题。如有需要,劳工处会积极协调。 

  他指出,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关键有3点:雇员的收入不应较之前为少;雇主在可行情况下不削减雇员褔利;雇主不可单方面更改雇佣合约,如要理清雇佣合约不清晰的地方,应和员工充分沟通及协商。他表示,最低工资立法的目的是设立工资下限,并非规管或改变劳资双方的合约安排。 

  他说,为配合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劳工处已加强人手,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提供全方位服务。如有纠纷,劳工处会在他们提交求助申请后的5周内提供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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