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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做重要批示

  2011年8月31日,福建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小平在中注协第四十期工作简报(《“五代会”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中注协工作报告》)上对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文如下:“请陈青文副厅长阅,并请省注协研究贯彻全国注协理事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注协工作,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陈青文副厅长也作出批示:“请注协按陈厅长要求提出贯彻意见。” 

  福建注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注协简报和厅长批示精神,并将以厅长重要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注协理事会精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积极推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并以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动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行业人才战略。贯彻实施《福建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培养行业高端人才。 

  三是稳步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继续推动省内大中型事务所的改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大型事务所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强强联合,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 

  四是继续加强行业监管。根据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积极推动建立事务所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同一类别的事务所合理分级,对不同级次的事务所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 

  五是围绕“制度建设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中注协“制度建设年”活动精神,并围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行业管理和服务、事务所内部管理、省注协内部管理等领域开展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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