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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a n

中税协发[201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指导意见”将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制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促进行业“十二五”时期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全局性的构想与安排,是科学提升行业综合实力,更好地服务税收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二、各地协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指导意见”中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等精神和要求,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围绕“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行业发展“十二五”时期指导意见。          
    三、各地协会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协会建设,建立完善协会服务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协会沟通协调职能,加快推进行业党组织建设和行业统战工作,加强行业宣传推介力度和国际影响力。
    四、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依法支持行业规范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行业执业活动的自律管理,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中税协及本地税务机关反映,以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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