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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耀斌代表:“营改增”可以完善增值税


来源:转自互联网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日前向记者表示,湖南省南靠广东省,北邻湖北省,而广东、湖北两省都已于去年底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这对湖南省形成“南北夹击”的态势。如果湖南省不及时跟进,将不利于全省尤其是郴州、岳阳两地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目前,湖南省政府已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要求尽快开展“营改增”试点。 

  史耀斌曾担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亲自参与多项重大税制改革,他将“营改增”改革称为我国完善增值税制度的第三步措施。第一步,是1994年税制改革建立起我国的增值税制度。第二步,是我国于2004年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增值税“生产型转消费型”改革试点,此后这项改革推广到中部省份进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第三步,就是目前在上海、北京和广东等省、直辖市开展的“营改增”试点,这项改革也将在时机成熟时向全国和更多行业推开。 

  史耀斌表示,从目前开展“营改增”试点省份的实际效果看,这项改革不仅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竞争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而且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于不少人关心的地方财政减收问题,史耀斌表示,开展“营改增”试点后,由于试点期间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提高,其整体税负有所降低,再加上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地方收入会有所减少,中央仍然承担了改革成本的大头。“以2011年数据静态测算,湖南省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全省财政减收约10亿元。但如果动态考虑试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税收的洼地效应和征管进一步规范等因素,试点对湖南省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有限的。”史耀斌说。 

  “通过开展‘营改增’试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税制结构下出现的重复征税和抵扣链条断裂问题,但目前的增值税制度距离‘全链条、全抵扣’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这将是今后改革的方向。”史耀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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