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研所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稽查,不仅揭示了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也是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检验。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税务机关日常征管的工作质量,征管工作开展的深度及存在的问题。重视稽查成果运用,可以找准征管弱点,强化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更好地发挥内控职能作用。笔者对房县2003年至2005年的155卷稽查案件卷宗进行了调查分析,结合稽查成果反映出的部分问题,就怎样运用稽查成果促进税收征管谈几点建议。
原因分析
(一)政策服务欠缺。税法宣传对象过于抽象,内容不够具体,像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有的启动宣传车高音喇叭震耳欲聋,纳税人听不清内容;有的举行书画展、征文比赛等活动,文化层次相对较高,而纳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教育效果;有的与纳税人联办文艺、体育竞赛,税法宣传停在表面;有的对纳税人的建账辅导、财务辅导、税收核算辅导得不够,税收政策法律培训、汇算清缴培训抓得不够,缺乏“一对一”的业务辅导,这是纳税人因政策理解导致涉税违规的重要原因。
(二)评估深度欠缺。一方面,纳税评估过分依赖统一的评估办法,刻意参照总局、省局确定的峰值,而各区域间的情况不同,各行业千差万别,同行业、同地区纳税人的经营能力、规模、销售策略不尽相同,如:同属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市区的增值率要高于县区的增值率,同类企业规模大的增值率高于规模小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税管员业务素质离精细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真正能把评估做透,进得去、出得来、翻得开、合得拢的可能不足40%,加上政治素质、责任心问题,这就使纳税评估显得更加苍白无力,即使发现或怀疑纳税人有问题,不能及时进行解剖,堵塞税收管理的漏洞,不能把违规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仅靠稽查最后一道防线,来解决效率问题,则远远不够。
(三)受理审核欠缺。受理审核亦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环节,税务行政的各个环节都应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对纳税申报应依法把关,准确服务纳税人,把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位。从调查结果来看,一是存在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受理审核申报时粗心大意,只承担受理申报的交接手续,没有去核实申报数据准不准,对应逻辑关系错不错;二是少部分岗位人员责任心差,只求数量不管质量,明显问题不予指出;三是政策业务不熟,看不出问题,造成申报质量不高。
(四)稽查效率欠缺。稽查实行考核无可评说,但考核稽查面、收入任务、每组每月硬性要办结几个案件,这个对稽查的方向有误导,有碍于稽查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稽查部门为了考核不被扣分,只有片面追求办结案件数量,达到规定的稽查比例,甚至为完成收入任务,遍地撒网,哪里好查就查哪,查过之后就此了事,不向任何部门反馈情况,结果造成查、管、征脱节。同时,形成稽查无重点,没有查深查透,未实行解剖式稽查,对重点对象没有找出深层次问题,自然就没有高质量的稽查建议,给税务执法效率打了折扣。
几点建议
(一)提高纳税遵从。一是要进行税法宣传,可按变动内容、固定内容、特殊内容分类,对固定内容在办税厅、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对变动内容采取在办税窗口及时公告、区分对象举办培训、报刊网络开设专栏、宣传册发放等形式长效动态宣传;对特殊内容在调查了解纳税人特殊需求及日常申报纳税暴露的个性问题,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二是要充分利用、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加快税务公共门户网站建设,让税收服务更加快捷、信息量更大、内容更广,把税收法律公之于众,促进税务执法效率的提高。二是要通过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程序,尊重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减免退税请求权、行政诉讼权、赔偿权、控告权、检举权等等,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纳税评估。纳税评估要因地制宜,实行个性化评估,同行业、同地区参数仅供参考,依据企业现金流量、投入产出比、能耗测算、销售利润率、其他应付款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判断销售额;依据存货变动、主营业务成本、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推断进项是否属实;采用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方法进行税种的综合评估,力戒利用行业区间参数作为评估定性,力争利用个性区间参数作为评估定性。行业区间弹性系数远远大于个性区间弹性系数,同行业、同地区的企业因历史原因,企业大小、规模、使用机械先进程度、资本大小、管理水平等等都不尽相同,其增值率、利润率可能差异较大,同行业间比较极有可能掩饰问题,要利用历史资料采用企业单独建立个性区间弹性系数,超过区间值即为预警,应实施实地评估,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把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真正意义的纳税评估,从根本上解决纳税评估不实问题。
(三)严格申报审核。受理申报审核可以理解为浅表性的纳税评估。一是要从逻辑关系来推理判断其真实性,从报送资料来判断有无违背政策问题,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辅导纳税人重新申报,特别是所得税纳税申报;对不该作为进项的,按要求进行调整。二是要提高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审核岗人员培训,重点是所得税政策、财务会计及税收数据关系分析。三是要完善纳税申报审核制度,严把申报准确关,严格行为过错追究,规范税务机关责任行为。
(四)实施效率稽查。一是要对稽查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要建立稽查建议制和稽查建议反馈制,每查结一起案件,针对征、管等环节的问题发送稽查建议,提出有效的征管措施,同时接收建议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结果。二是要取消稽查面、收入任务、办案数量的考核,适度放宽稽查时限的考核,强化稽查质量的考核,对大案、有深度的案件实行激励考核,促进稽查效率的提高,以稽查质量促征管质量。三是要强化稽查打击职能,严惩偷、逃、抗、骗税犯罪,威慑涉税违法行为,净化税收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