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缴纳、或代扣、代缴税款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管理监督活动。税务检查作为一种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相对人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其他涉税事项作单方面强制了解的行政执法活动。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税源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和稽查局的税务稽查以及以税务局名义进行的专项检查。
一、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概念
1.日常检查的概念:一般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的常规性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这种检查是由征管部门在没有发现疑点的情况下对纳税人实施的,只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纳税辅导、税务管理的一种日常税务管理活动。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核实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企业财务的核算、帐簿凭证的管理,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纳税人的停歇业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减免、退税申请)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纳税评估经约谈无法落实的疑点进行实地检查。
2.税务稽查的概念: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因此税务稽查,应当是指税务机关的专业税务稽查机构依法对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属于执法型检查。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税务稽查的主体必须是税务机关的稽查局,第二税务稽查的对象必须是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第三税务稽查的客体必须是稽查对象的涉税事宜,如纳税情况或其它涉税义务;第四实施税务稽查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第五税务稽查的动机和目的必须是检查稽查对象是否依法履行涉税义务,其行为是否合法;第六税务机关最终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对稽查对象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二、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不同点
1.日常检查主要体现在对纳税申报环节的管理。而税务稽查则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出现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针对其异常纳税、扣缴税款行为,通过检查、违章处罚、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等法律手段,促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正常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
2.日常检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有效税务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强化管理的必要手段,它直接关系到管理工作的绩效,侧重于事前、事中的申报监控管理和宣传辅导;日常检查是征管部门为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在当年纳税期内对纳税人的涉税情况进行单项性、针对性较强的检查,通过分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申报情况等,发现问题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是事前、事中的检查,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管理。税务稽查则是侧重于事后审核管理,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是事后检查。其目的和作用是查处偷、逃、骗税行为、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
3.从税收法律的角度看,征管部门进行的日常检查可以针对所管辖的所有纳税人,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这一规定从法律的层面上规定了稽查局的行为对象范围,也就是说,由稽查局实施的税务稽查仅限于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
三、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联系
从现行的征管模式看,首先日常检查属“管理”。它是维系征收监控与税务稽查的桥梁和纽带。有效的管理可以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把许多税收违法犯罪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管理工作做得越好,偷、骗、抗税行为就越少,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压力和难度也越小;反之管理工作薄弱,税务稽查出的问题就越多,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压力和难度就越大。其次日常检查可及时、准确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信息、资料数据,增强税务稽查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的准确度和力度,弥补税务稽查选案信息少、准确率低的不足。税务稽查与公安及司法机关对税收犯罪者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所形成强大的打击力和威慑力,使税法神圣不可侵犯,保证税收的征收管理顺利进行,税务征管部门所采取的日常检查才具有实际意义,才可以促进征管部门各项管理措施及行为更规范、更严密、更有效,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
综上所述,征管部门进行的日常检查是税务稽查的基础,税务稽查是完善、严密日常检查的保障,是当前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有效促进税收日常检查;两者均是税收征管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都是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而产生的征管手段;两者的地位是相辅相成的,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平行关系,是一种以管助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