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曲明)昨天8时30分,河东区地税局开出本市第一张资源税《税收完税证明》,资源税全面改革工作在本市实施。
拿到第一张完税证明的天津市天源地热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史玉琴说:“我们公司是地热水开发企业,这个月应交资源税3832元,同时享受天津市利用地热尾水回灌减税2414.16元,实际交税1417.84元,与交矿补费相比,实际负担没有增加。”市地税局货劳税处处长王俊玲告诉记者,本着消费立税、税费平移原则,本市设立的资源税税率低于全国水平。
申报期首日,本市共受理资源税纳税人申报200笔,占全部应申报纳税人的73%,申报应缴纳资源税金额198万元,减免资源税9万元,实际入库税款将为189万元。